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稽[2005]9号 2005-4-8 税屋提示——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专用发票的函》(沪容环发[2005]3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增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对在本市办理、领取税务登记证的从事市容环卫生活垃圾处理和其他相关环卫服务项目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及相关环卫企业,在市容环卫有关作业服务的收费和结算时,应按规定开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 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统一发票分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发票》、《上海市市容环卫船舶固体废弃物处理定额发票》、《上海市公共厕所定额发票》三种(票样附后),自2005年5月1日起启用。 三、《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发票》为四联手写票,发票代码为:231000573051,规格尺寸为:190×;105=40K,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存根联(黑色油墨印框);第二联发票联(棕色油墨印框);第三联记账联(红色油墨印框);第四联结算联(孔蓝色油墨印框),包装规格为:50份/本,40本/包。 四、《上海市市容环卫船舶固体废弃物处理定额发票》为定额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规格尺寸为:130×;70=80K,定额发票票面分:贰拾元、叁拾元、陆拾元。贰拾元代码为:231000573151;叁拾元代码为:231000573251;陆拾元代码为:231000573351,包装规格为:100份/本,100本/包。 《上海市市容环卫船舶固体废弃物处理定额发票》仅供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指定的上海市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领购、使用。 五、《上海市公共厕所定额发票》为定额发票,使用防伪水印纸印制,规格尺寸为:130×;70=80K,定额发票票面分:贰角、叁角、伍角、壹元。贰角代码为:231000573451,叁角代码为:231000573551,伍角代码为:231000573651,壹元代码为:231000573751,包装规格为:100份/本,100本/包。 六、上述三种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缴销、检查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罚。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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