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校友会等四家单位通过复审,从2024年度至2028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税 屋附件: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4家) 2024-2028年度续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校友会 2.韶关市医师协会 3.韶关市广告协会 4.韶关浙江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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