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个月工资”如何缴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17
摘要:   第13个月工资 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年底双薪 。在我国, 第13个月工资 在很多效益好的企业中普遍存在。它是跟国际接轨的一种方式。在国外,因为有圣诞节,国外企业会在年底给员工多发一个月工资,这就是 第13个月工资 的由来...

  第13个月工资应纳税额:3000×5%=150(元);

  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000+10000-1600)×20%-375=1905(元);

  合计应纳税额:150+1905=2055(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选择将一次性奖金按国税发〔2005〕9号文来计算比较划算。当然,“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数额和企业的薪酬结构是密切相关的。一般而言,对既发年终奖又发“第13个月工资”的企业来说,如果“第13个月工资”数额大于一次性奖金的,选择“第13个月工资”按国税发〔2005〕9号文来计算比较划算,反之则应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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