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09]39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苏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2-18
摘要: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项目适用5%税率。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苏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苏财税[2009]39号       2009-12-18

各市、县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项目适用5%税率。

  二、调整后的税率从201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反映。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