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注意事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3-07
摘要:凡在2012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办法

  1、查帐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网上申报采用离线填写与在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使用的软件为《易财税。企业财税服务系统(企业端)》(以下简称“易财税软件”),纳税人可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fj-n-tax.gov.cn的“办税大厅”中的“所得税操作手册 ”下载该软件的压缩文件。易财税软件的具体操作和使用的方法,纳税人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的“办税大厅”中的“操作手册”中下载。

  特别要注意,有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的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除了要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同时还要填写各类资产损失申报明细表、汇总表、报告表。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网上申报的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网上申报的方法相同,即直接登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ww.fj-n-tax.gov.cn的办税大厅选择“201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进行申报,具体可查看网站的“办税大厅”中的“操作手册”中下载。

  3、超过申报期限和申报提交成功后需更正或补充申报的弥补方式

  对上述两种情况,为方便纳税人进行申报表逻辑审核,建议纳税人仍用易财税企业端软件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保存成功后,拷出。xml格式文件,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一并带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进行申报,避免可能因为自行填写的申报表不符合逻辑关系无法申报成功而造成多次往返申报。

  4、定期定额户的年度申报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纸质申报表。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在主管税税务机关申报大厅办理补缴税款手续; 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报送纸质申报表。

  (二)业务性质分类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业务属性分为:非汇总申报、全辖申报和本级申报三种模式。

  企业按下列规则选择网上申报的业务性质:

  1、国税发[2008]28号第二条规定的14类行业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缴纳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选择“本级申报”业务属性进行纳税申报,并汇总填报本级(二级)及所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情况;

  2、其他跨省、市、县、区的总机构选择“全辖申报”业务属性进行纳税申报;

  3、其他企业选择系统自动带出的“非汇总申报”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三)其他

  无论是否通过网上进行纳税申报,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申报应附送资料。

  纳税人在申报表填写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易财税软件”自动带出提示的相关涉税信息(如:申报表类型、本期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减免税额、亏损额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主管国税局申请核实后再进行申报。

  为避免网上申报数据拥堵,请广大纳税人尽早办理网上申报事宜。 纳税人如有特殊申报业务或未尽事宜,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五、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一)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和性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特别是在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相关栏次内容时,企业应注意,只要发生相关业务,无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均要求填报本表第1列的“帐载金额”和第2列的“税收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 有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的调整,年度申报口径说明相应作如下调整:

  1、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第4列“调减金额”填表说明增加:填报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类准备金。

  2、附表十一“投资损失补充资料”的相关内容不再填报。

  3、 附表三第19行“18、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填表说明增加:填报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项目亏损额(以正数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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