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员工在第一次第二次获得期权分别都持有了十个月,在第二次计算的时候持有期自然是十个月,那如果第一次持有12个月,第二次是10个月,要怎么计算呢?其他条件都一样的话? 关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首次取得的,规定月份是确定的单一的。但是当一个年度多次取得股票期权时,每一次月份数不同了,这个时候,要适用股票期权的计算公式,就涉及一个月份如何确定的问题,税法在这里引进了一个加权计算月份的公式,分子为各次所得乘以各次规定的月份数据进行加总;分母就是各次所得进行加总。 这样,通过除法,体现出一个大致的月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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