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有色金属交易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告破 中新网上海10月19日电(记者李姝徵)上海警方19日召开发布会,披露了一起有色金属交易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 上海警方表示,该案系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有色金属交易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沪警方摧毁了涉及变票虚开、洗票过票、配货配票、票货分离、运输车队等环节的犯罪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开票窝点5处,查获大量作案工具,涉案价税合计90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税款10余亿元。 2020年初,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对沪市大宗商品交易领域进行分析研判时关注到:大量“黄金”“有机化学”等品名的进项发票最终却变更品名为“电解铜”流入了有色金属交易市场,且票面对应的电解铜数量已接近全国电解铜产量的五分之一,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犯罪风险。 经查,警方发现,自2019年以来,以李某为首的配货配票团伙一方面以市场价94%的价格,向以郎某为首的票货分离团伙收购未开具发票的电解铜“裸货”;另一方面,以支付4-5%开票费的方式,由以李某成为首的洗票过票团伙利用多家空壳公司,在进项、销项发票品名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相互开立进销项发票的方式,为其虚开“电解铜”等有色金属品名的进项发票。 上述发票系由以黄某为首的变票虚开团伙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将“黄金”“有机化学”进项发票品名变更为“电解铜”的手法,为李某成团伙虚开发票。最终,李某团伙将电解铜货物按市场价对外出售。 为营造所购“裸货”信息与虚开发票品名、金额、数量一一对应的假象,李某团伙还通过支付高额运输费的方式,指使以刘某为首的运输车队运输“裸货”出库,并随即变换企业抬头重新入库。此外,郎某团伙在向李某团伙低价出售电解铜“裸货”后,又以收取7%开票费的方式,将富余的有色金属发票向零散实体加工企业虚开。 由此形成了一条涉及变票虚开、洗票过票、配货配票、票货分离、运输车队等多个环节的犯罪产业链,5个犯罪团伙均非法获利1-2%票面金额。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伟军当日介绍,近年来,涉税犯罪活动涉及行业增多,涉及领域更广,呈多罪种复合叠加趋势,“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此,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以打击虚开骗税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规模化打击注册、开立于本市的空壳公司,集群式捣毁职业虚开、骗税犯罪团伙,连根铲除一批滋生涉税犯罪的黑灰产业链。”李伟军表示。(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8月的案例—— 贵州破获特大黄金票虚开案,涉案金额超6亿元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税局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缜密行动,成功破获该省首例利用黄金票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6.59亿元,涉及税款逾亿元。 3户企业各种信息几乎相同 接到命令后,一张无形的“税网”在2015年5月悄然拉开。 当时,六盘水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黄金票下游受票企业数据信息,确定本市相关涉嫌企业33户。 通过综合比对这些涉嫌企业涉税信息,查找分析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底账系统数据,稽查人员发现,维健宝、日之健和汇通世嘉3家贸易公司之间存在诸多“巧合”。 3户企业注册时间相同,均是2014年9月,且开户银行、开户时间完全一致。3户企业法定代表人籍贯、姓名各不相同,但是登记的手机号码却完全一致。其中,维健宝与日之健登记的会计信息相同。3户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经办人均是同一人,经营项目皆是钢材。钢材的购进、销售均显示在外地,也就是俗称的“两头在外”企业。3户企业均无任何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记录,都存在购进货物与销售货物品目不完全一致的现象。3户企业部分上游供货单位和下游销售单位重叠。 稽查人员初步判定,这3户企业为同一团伙操纵,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案情重大,该局随即向公安部门移送了相关案情。5月19日,六盘水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件立案侦查,成立了由公安经侦和税务稽查骨干力量组成的“5·19”联合专案组。随后,该案被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督办案件。 “草草”评估稳住涉嫌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是否还操纵着别的钢材经销企业?带着疑问,专案组对涉嫌的33户企业进行筛查。他们按照“认定时间不足一年”“从事钢材经销”“会计或法定代表人与上述3企业有关联”等条件一一排查。同时,运用增值税电子底账系统,对筛查出的企业逐户比对受票和开票信息。经过全面细致的梳理,又有6家企业进入专案组视野,至此,涉案企业数目增至9户。 “之前破获的此类虚开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违法犯罪分子都极为狡猾,他们通常‘快进快出’,在不同地域流窜作案,非常警觉,一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六盘水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王翔告诉记者。为此,专案组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明确对9户企业的摸排工作仅在外围隐秘进行,未到案件的最后一刻,不与涉案企业发生任何形式的正式接触。在案件侦破期间,案件知情范围被压缩至最小,整体案情仅有专案组领导掌握。 按照精心制定的侦查方案,公安部门利用技侦手段全天候跟踪犯罪嫌疑人,锁定其作案窝点,掌握其犯罪轨迹,监控通信记录。税务机关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涉税信息开展清分、比对,固定犯罪书证。 就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猖狂行为也引起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注意。在不知案情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中一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税务机关的这一举动,着实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他们频繁通话商议对策,准备逃逸。”王翔回忆道,得知这一情报,专案组立即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双方商量后,采取通过少量的补税方式,“草草”结束对涉嫌虚开企业的纳税评估,营造“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假象,稳住犯罪嫌疑人。当时,主管税务机关还收到了外地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来的协查函,但这些函件也被秘密“搁置”。严格的保密措施,为案件的查办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自认为安全的犯罪嫌疑团伙对专案组的侦察没有察觉,又自认为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全然不知已经钻入税警设置的巨网。于是,这些犯罪嫌疑团伙作案更加肆无忌惮。不久之后,犯罪嫌疑团伙又设立了鸿翔汇达等两家开票公司。至此,本案涉案企业增加至11户。 11户企业虚开逾3亿元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紧张细致的分析、跟踪、摸排,专案组摸清了该团伙的虚开链条、组织架构和涉案人员真实身份,掌握了11户涉案企业的4个开票窝点及主要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收网时机已经成熟。 2015年6月10日,侦察到一个主要嫌疑人将于当天从外地回到六盘水,专案组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收网行动。当天下午6时许,由公安和税务人员组成的4个抓捕小组同时展开抓捕行动。抓捕行动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4个开票窝点全部被捣毁,8名犯罪嫌疑被抓,现场还查获了涉案企业作案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发票和印章等全部涉案物品。 专案组人员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逐渐还原案件真相。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黄某某以电话方式联系上了六盘水代办中介人邓某,以每户3万~5万不等的高额中介费,委托邓某利用在网上购买的他人身份证为其注册3家公司,并负责办妥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和防伪税控设备安装等事项。2014年10月,彭某某、黄某某带着公司“业务员”开始少量试探性开票,在发现没有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后,逐步加大虚开数量。到2015年5月,觉得有利可图的2名公司“业务员”又各自成立了新的公司,并由彭某某、黄某某作为“业务”介绍人负责联系上下游虚开“业务”。最终,虚开企业的数量增加到了11家。 这11家企业在2014年10月~2015年5月间,以4%~4.5%的手续费从四川、云南和重庆等7省市的36户黄金票受票企业购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45份,金额3.31亿元,抵扣增值税5633.29万元。然后,再以5%~7%的手续费向广东、江苏等12省市的502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76份,金额3.28亿元,税额5587.21万元。 此后,专案组花费一年时间,奔赴四川、云南和广东等地实地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犯罪事实,并向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了《已证实虚开证明单》,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2016年4月30日,税务机关对11户涉案企业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检察机关已正式批捕5人,网上追逃1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中国税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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