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川地税函[1999]213号 1999-06-10 税屋提示——依据川地税发[2007]75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经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19日起,本法规省局补充意见部分的“1999年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其企业所得税暂缓征收。”内容废止。
[部分废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0号)转发给你们。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6月1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