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执行时间的通告 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别提醒:2022年1月29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特此公告。 新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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