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大荔县第六汽车联运车队经营模式 答:现对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了解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规定是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你提的纳税人大荔县第六汽车联运车队由客户出钱,以联运车队的名义购进车辆,客户经营。如果联运车队将购进的车辆转让绐客户,车辆的所有权转让给客户,这就形成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购进的车辆没有转让,所有权仍属于联运车队的,客户以租赁方式租用联运车队的车辆,设有形成销售货物行为,按规定不征增值税,应征营业税。 具体操作,请与当地主管国税、地税咨询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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