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比对房地产开发营改增前后政策差异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庆 人气: 时间:2016-03-27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相关细则的发布,新增试点行业纳税人近日都忙碌起来,抓紧学习新的政策规定。今天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相关细则的发布,新增试点行业纳税人近日都忙碌起来,抓紧学习新的政策规定。今天,小编特意选了一篇干货,送给即将营改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一张表帮你搞懂营改增前后的政策差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本文章更多内容:1-2-3-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