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民办上海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等5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静发[2021]23号 2021-6-16 静安区财政局各科室,静安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企业所得税科、第十五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静安区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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