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基层供销社销售农用柴油、汽油、润滑油暂免征收零售环节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1986]59号 1986-03-10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3]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自1993年12月13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起,对基层供销社销售给农业生产用的柴油、汽油、润滑油的收入,暂免征收零售环节营业税。 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 198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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