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征[2002]22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全省税收征管(CTAIS)情况季度报告表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5-21
摘要:《CTAIS季报表》统计填报涉及征管和信息等部门,各地要加强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待省局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后,《CTAIS季报表》中的大部分数据将由省局直接从监控系统数据库中取数,不再由各市(地)局填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全省税收征管(CTAIS)情况季度报告表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征[2002]22号             2002-05-21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提高CTAIS系统应用效益,及时反映我省税收征管工作动态,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帮助,省局决定,从2002年二季度开始建立《全省税收征管(CTAIS)情况季度报告表》(以下简称《CTAIS季报表》)制度,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填报内容

  《CTAIS季报表》利用CTAIS现有信息资源,集中反映全省税收征管工作基本情况,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个口径分别统计,包括税种登记、纳税状态、申报方式、税款征收、税款缴纳和附列资料六个部分。

  二、填报单位

  1、各市(地)国家税务局征管处、省局直属征收分局负责汇总统计、填报;

  2、各市(地)局所属县(市、区)局有关统计数据按市(地)局要求统计、填报,不再单独报省局。

  三、统计时间

  《CTAIS季报表》有关指标从CTAIS取数的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

  四、上报时间

  1、各县(市、区)局在每季末一个月的25日前上报市(地)局;

  2、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于每季度末前上报省局。

  五、指标说明

  1、《CTAIS季报表》取数口径:

  “税务登记”按统计当天的开业户+停业户+非正常户统计。“税种登记”、“申报方式”、“征收方式”、“缴纳方式”和“附列资料”均按统计当天的开业户+停业户统计。“其他”栏均指除已列指标以外的相关合计数。

  2、税务登记:《CTAIS季报表》中税务登记经济类型主要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指标口径按CTAIS要求填报。经济类型定义标准按《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1998]200号)文件口径填报。

  3、纳税状态:《CTAIS季报表》中纳税状态包括开业户(包括新办、复业、正常户)、停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和其他,分别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指标口径按CTAIS要求填报。

  4、申报方式:《CTAIS季报表》中申报方式包括上门申报(直接上门申报、简易报税)、电子申报(网络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和其他申报。其中:直接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简易报税是指按《个体工商户简易报税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个体“双定户”,按简易程序申报纳税事宜,属间接上门申报。

  5、征收方式:指标口径按CTAIS要求填报。

  6、缴纳方式:指标口径按CTAIS要求填报。

  7、设立清册管理户数:是指无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暂时在CTAIS外管理的纳税户,如家庭工业户和各类临时经营户。

  8、认定不纳税户数:是该纳税人不需单独申报纳税,在CTAIS中做不单独纳税标志,或经批准暂不做税种登记的户数,或不达起征点的户数。

  9、代征单位:是指受国税机关委托,履行税款征收义务的单位。

  10、企业代理申报户数:是指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企业户数。

  11、个体代理申报户数:是指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户数。

  12、委托代征户数:指代征单位代征的纳税户数。

  六、数据取数模块和方法

  1、税务登记及纳税状态

  税务登记及纳税状态的取数模块为:CTAIS业务查询主窗口\登记认定查询\查询统计\税务登记信息查询\税务登记信息查询。按所截止的时间和纳税人状态,通过查询方式,按查询模式(右键)分别取数。

  2、税种登记、申报方式、征收方式、缴款方式

  以上各项数据的取数模式为:CTAIS业务查询主窗口\登记认定查询\查询统计\税务登记信息查询\税种登记查询,选定截止时间和纳税人状态,按查询模式(右键)分别取数。税种登记中的一般纳税人户数和小规模纳税人户数取数,通过CTAIS业务查询主窗口\登记认定查询\查询统计\税务登记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通用查询,选定截止时间和纳税人状态,按查询模式分别暂定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户数。小规模纳税人户数通过CTAIS业务查询主窗口\登记认定查询\查询统计\税务登记信息查询\小规模纳税人信息查询,选定截止时间和纳税人状态取数。

  3、附列资料

  附列资料项目按指标要求,在CTAIS或系统之外计算填报。

  七、报送要求

  《CTAIS季报表》的电子表格格式请各市(地)从省局FTP上读取,路径为:省局/浙江省国税局征管处/2002年度《CTAIS季报表》表式。各地必须通过FTP上传《CTAIS季报表》,上报路径为省局/浙江省国税局征管处/2002年度《CTAIS季报表》(分地区)。为保证省局及时准确汇总,请各地填写电子表格时统一按照文件要求,不要改动报表格式。

  纸质报表请各市(地)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上报省局征管处。

  八、其他

  《CTAIS季报表》统计填报涉及征管和信息等部门,各地要加强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待省局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后,《CTAIS季报表》中的大部分数据将由省局直接从监控系统数据库中取数,不再由各市(地)局填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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