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0352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税收大数据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认真分析了当前税收大数据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于税收数据的进一步有效管理和如何支撑税收赋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据税务部门职能和我省税收数据管理实际,结合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相关建议办理情况 (一)推动税收保障立法,完善数据制度保障 2021年,税务总局确立我省为精诚共治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税务局从制度层面解决涉税信息数据共享难题,构筑全面税费协同共治制度体系。一是构筑数据共享制度体系,整合现有数据共享相关制度,构筑起以“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综合治税三项制度+33家省直单位数据共享框架协议”为核心的税费数据共享制度体系,为全省涉税数据的获取和有序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快速汇聚部门合力,与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税费精诚共治的通知》,明确了以精诚共治为主要核心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和共享范围等。同时,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水平和推动智慧税务建设融入数字政府建设为目标,力求在完善数据共享、加强数据融合、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更多突破。三是推动税收保障立法调研。省税务局成立《河南省税费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河南省税费保障条例》出台的可行性、必要性会同省财政厅开展联合调研,将在条例中进一步规范涉税数据的获取和供应,预计近期形成代拟稿报省政府审查。 (二)加速涉税“一网聚数”,积极开展数据共享 按照“一个系统、两大平台、多元采集、一库聚数”思路,实现跨部门层级政务信息聚合集成。一是依托河南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与33家省直部门签订数据共享框架协议,实现了长期数据交换共享,目前已集成30家省直部门数据1.2亿条;二是依托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主建的河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该平台贯通国、省、市三级,目前,平台中49个省直部门梳理数据目录2334条,省本级归集数据量达167亿条,全省可调用数据资源达400亿,有力支撑全省各项政务应用;三是开发上线河南税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税务部门数据仓库,通过税务总局云平台,从124个开放接口获取跨省数据,归集互联网数据155万余条以及税务系统内部58个生产系统数据720.9亿条。 (三)全面推进以数便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运用大数据成果,助推纳税人诚信经营和税务人服务优化。一是探索第三方数据反哺生产系统,利用政务共享信息,推动涉不动产交易跨部门数据在电子税务局“一房式”聚合查询,新房购置人零资料提供完成信息比对和契税缴纳;存量房购置人通过网上填写或扫描提交电子数据等形式实现税费缴纳。二是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配合省政府开展金融服务共享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为企业描绘“信用肖像”,协助2万余户中小微企业获得授信3.3万笔,授信额度882亿元,案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100例》。三是提升社保费征缴效率,探索利用税务总局云平台返回的缴费人关联数据,完善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和自助办税系统,实现社保代缴业务中缴费人家庭成员信息自动带出,帮助快速完成代缴。 (四)建设数据管理系统,完善数据全流程治理 通过整合原国税地税信息资源,以省税务局数据管理办法为指引,建设了以“一套标准、一个仓库、三个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平台。一是推动河南大数据标准制定,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建设规划(2021-2023年)》,明确了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成立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承担研究提出大数据领域标准化需求、编制大数据标准体系等职能。二是建立税收数据管理标准体系,制定了基础数据规范、数据集成规范、数据模型规范、数据服务规范以及数据治理规范等5大类26个标准规范,夯实了数据管理工作基础。三是完善数据全流程治理,在河南税务大数据平台设计开发数据质量检测规则的定义、执行、智能分析以及问题推送等功能,为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数据质量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抓手 (五)加强人才素质锻炼,提升人才建设水平 以专业培训、实战化锻炼等形式,培养大数据和税收业务复合型人才。一是组织全省税务系统以税收大数据加工、分析和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智税”竞赛,根据竞赛结果选拔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边学边练,实战锻炼,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常态化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组建以优秀业务骨干为主要力量的大数据分析团队。二是联合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合作交流,采取专家咨询、委托研究、合作共建等方式,以开放理念吸引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集合各方资源,着力引进培养大数据人才。三是加强大数据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部门人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养,打造一支熟悉政府业务、具备先进大数据管理理念和技术技能、适应数字政府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坚持“观念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持续深化拓展税费精诚共治全国试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一中心多节点”的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政务数据质量,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丰富医疗、交通、生态、市场监管、数字税务、文化旅游等主题数据库,夯实全省数据汇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底座。 (二)抓好涉税数据共享机制的落实。在已有数据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加强数据共享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省级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推进全省数据共享工作,强化各地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职责,制定配套措施和方案,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格局。 (三)增强政务数据共享技术支撑能力。拓展政务服务外网覆盖范围,提升数据共享网络支撑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增加平台用户管理、数据申请、供需对接、数据回流功能,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 (四)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已有标准和规范,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尽快制定《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对接技术规范》《河南省政务数据治理技术规范》《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指南》《河南省政务大数据开发平台数据服务接口及页面服务接口技术规范》等各类急需标准和规范。 (五)持续开展税费精诚共治攻坚。深入落实省税务局与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在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领域持续精诚合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水平持续发力,加强数据共享涉及部门的参与度,加速推进省级层面重点项目建设,数据归集方面,依据政务数据共享制度,持续扩大涉税信息采集面,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加强涉税信息分析比对,鼓励省辖市税务局与政府部门深入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数据应用。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大数据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省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对我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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