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 2023-12-14 各中央企业: 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假贸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对虚假贸易问题重视不足、识别不准、追责不严,个别企业无视三令五申长期违规开展虚假贸易,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业务管理,坚决根治虚假贸易顽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本通知规范的贸易业务指为赚取购销差价从事的“两头在外”(原始采购端、最终销售端均在中央企业集团外)的商品买卖活动,不包括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以及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业务。国务院国资委核定集团主业范围不包括贸易的中央企业应由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围绕服务主业开展贸易业务,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关系国家能源、资源、粮食、国防、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以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定贸易业务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可保留。主业范围包括贸易的中央企业应规范开展贸易业务,不得单纯为做大规模开展贸易业务。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本条明确需要去除国企央企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既能更好的让国企央企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又能将空出来的经济空间逐步转化给有承接能力的民营企业,逐步培育良好的经济生态。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虽说堵不如疏,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斩断了特定利益关系链条,防止了不必要的消耗。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企业要完成考核目标、维持自身信用评级、获取外部融资或者实现资金套利,需要回归业务本源,增加自身实力。老的套路行不通,还是要苦练内功,另辟蹊径但不能走歪路。贸易背景真实性是重中之重。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在融资性贸易中,资金方往往冒着丢本金的风险挣那点托盘收益,除了额外的利益诱惑也有着苦涩和无奈,百炼成钢,只有砍掉国央企融资性贸易,才能让融资更多的注入实体和真实贸易。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空转、走单,此等“为了数字、为了乌纱,为了…”此等欺上行为,历史上有过“放卫星”的“壮举”,此时及时纠偏防止走了老路。如何杜绝业绩注水,也给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考核标准是否需要适当改动?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操作目的与第五条类似,循环贸易的产生也是事出有因,标本兼治是最好。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事出反常必有妖,干这“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业务”,一定带着一定不好的目的与想法,不是被蒙蔽就是故意为之。“非常之事用非常之计”,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不在系统性考虑范围之内。这种“有悖于交易常识的异常业务”既不要想,更不要干。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对于国央企来说,专业能力上要做到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各种隐形风险很高的非标仓单,对于普通国央企来说,操作难度大,管理难度更大,非专业不必要,对于大多数普通企业来说,既保护了国有资产,也是保护干部的合理方式。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虚胖,得治。此次明确规定:代理贸易、委托加工等等莫要动歪脑筋在财务记账方式上动手脚,为了这点规模和数字,不值得。
国企混改研究解读——历史告诉我们“很多时候问题出现在内部“,任何一次出大状况,内控多多少少都会有问题,所以再怎么强调内控都不过分。但是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希望能出台更接地气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不要搞成一刀切。合理的优化内控流程和形式,找准关键点,只有更好的控风险,才能更高的促发展。
对于本通知印发以后仍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企业,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上一级企业负责人以及参与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集团管控不力、所属多户子企业连续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将对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给予企业业绩考核及相关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国资委74号文深度解读:明确虚假贸易“十不准” 发布时间:2023-12-14 12:35 来源:国企混改研究 近期,《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正式发布,此次“十不准”,是对近日“天龙运(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开幕式暨全球供应链创新发展论坛,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八部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的有力支持和补充。 此次明确提出“十不准”的详细内容,且将违规后处理形式提上了新高度:“各中央企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根治虚假贸易业务各类问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梳理集团全部贸易业务,规范贸易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清理退出各种类型的虚假贸易。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贸易业务的追责问责力度。对于本通知印发以后仍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企业,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上一级企业负责人以及参与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集团管控不力、所属多户子企业连续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将对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给予企业业绩考核及相关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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