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1995]10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校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04-03
摘要:为搞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教委提供的有关情况,现将在河南的中央直属院校予以明确(名单附后)。望各市地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94]财预字347号文件精神,切实强中央直属院校举办的全民所有制校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校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国税发[1995]103号             1995-04-03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搞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教委提供的有关情况,现将在河南的中央直属院校予以明确(名单附后)。望各市地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94]财预字347号文件精神,切实强中央直属院校举办的全民所有制校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未列入本文名单的其他中央直属学校,包括军队(武警)办学校,亦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

河南省中央直属学校名单

  1、郑州工学院化工部

  2、郑州轻工学院轻工部

  3、郑州粮食学院商业部

  4、焦作矿业学院统配煤矿总公司

  5、洛阳工学院机械工业部

  6、郑州纺织王学院纺织工业部

  7、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部

  8、郑州机械制造学校机械工业部

  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工业总公司

  10、洛阳建材工业专科学校国家建材局

  11、郑州煤田地质学校统配煤矿总公司

  12、郑州铝厂职工学校冶金工业部

  13、郑州矿务局职工大学统配煤矿总公司

  14、洛阳兵器工业职工大学国防工办

  15、洛阳有色金属职工大学有色金属总公司

  16、黄河职工大学水利部

  17、平顶山煤矿职工大学统配煤矿总公司

  18、舞阳钢铁公司职工大学冶金工业部

  19、河南石油职工大学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20、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煤炭工业总公司

  21、铁道公安管理干部学院铁道部

  22、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人民银行

  23、郑州铁路教育学院铁道部

  24、磨料磨具工业职工大学省机电厅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