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将审核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导入或录入系统; (8)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报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按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对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做出调整; 2.审核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3.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的减免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税务机关或地方政府的正式批文;企业所处减免税年度情况,何时应恢复征税;审核企业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已报税务机关审批等; 4.审核总机构汇总和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所得税,其分支机构或各营业机构帐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已预缴所得税的完税信息,确认其实际预缴的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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