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2013-1-14 税屋提示——依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以上及其他纳税期限,如有临时调整将另行通知。对以上纳税期限,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将在征管业务系统中统一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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