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3]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3-26
摘要:通过每年度定期组织短期培训,为会计领军人才提供能够持续进行知识更新的平台;同时加强各行业会计领军人才思想交流、碰撞与经验分享,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学员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培养方式

  特殊支持计划采取个性化培养方式,按照“一人一方案”的原则,结合每一名学员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设计培养方案,并实行“导师制+海外研修+研究课题”等培养模式,让学员在名家指导下学、到海外知名院校进行研习、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持续提升学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具体如下:

  1.培养规模。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年招收1期,每期学员不超过10人。

  2.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海外研习,为期6-12个月;第二阶段为导师指导、工作实践、课题研究,为期24-30个月。

  3.培养机制。

  (1)建立名家导师机制。遴选、聘请国内一流经济管理类专家学者、中央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国家部委正司(局)级以上领导、大型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等担任学员“一对一”培养导师,指导学员完成海外研习计划和部级重点课题研究。为促进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学员特征,适当考虑采取交叉指导机制,即:学术名家指导来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事务所的领军学员;企业家、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国家部委领导、大型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指导学术界的领军学员,打通学术与实务交流渠道,全面提升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

  (2)建立海外研习机制。一是探索与境外知名院校、机构的合作,以高级访问学者方式,安排学员到国际知名院校、机构进修一段时间,系统完善知识结构;二是通过加强国际间合作方式,由财政部集中组织推荐,安排学员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标准部、技术部或风险管理部等关键岗位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学习国外企业管理、风险控制、事务所治理等先进经验;三是利用国有企业自有资源,安排学员到境外中资企业或机构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积累境外工作经验,开拓国际视野;四是充分利用国际会计组织资源,由财政部集中组织,优先推荐学员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类似国际会计组织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研习最新的会计实务知识,参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制定。

  (3)建立课题研究机制。一是要求学员利用3年学习期,自主组建一个研究团队,深入开展一项与会计相关的探索性、原创性的经济管理类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出版高水平专著(字数不少于10万字);二是要求学员在海外研习期间,深入研究或综合提炼一项海外先进管理经验、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并在国内经济管理类核心专业期刊上予以发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策制定部门所采纳,或能应用于企业实践,被大型企业集团总公司所采纳(产出直接经济效益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动态考核机制。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境外考察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学员学习、工作情况,征求培养导师、用人单位、培训单位等对学员的评价意见,综合考量学员的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研究成果价值、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及时终止培养,以确保特殊支持计划的整体质量。

  2.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入围特殊支持计划的学员,在顺利完成3年学业后,可优先入选会计名家工程;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资格;可优先申请财政部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各类会计资格、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专家;可优先被聘为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被推荐至国际会计组织任职;可优先被推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理事(委员)以上专业职务;可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优秀会计人员、全国优秀总会计师评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挂钩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家人才政策衔接的相关机制。

  3.建立联合培养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委和学员所在单位的合作,积极探索深化人才联合培养工作机制,建立部部共建、部委共建的重点研究基地,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培养、优先发展、优先使用特殊支持计划培养对象,为其创业兴业提供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切实发挥特殊支持计划培养对象的骨干作用。

  4.建立社会宣传机制。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开设报刊专栏、网站平台、编印事迹等形式,宣传领军人才战略,宣传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及其团队的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打造项目品牌,增强学员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其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组织分工

  财政部会计司牵头组织实施提升计划,起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特殊支持计划的学员选拔,拓宽特殊支持计划境外培养渠道,考核、督促国家会计学院的培养工作,审核培养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分工职责,积极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提升计划,参与学员选拔和培养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在相关政策对接、人才选拔推荐、境外培养和人才使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北京、上海和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担模块一“知识更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并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分工职责,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做好模块二“特殊支持计划”的学员选拔工作。其中,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还具体承担模块二“特殊支持计划”的培养教学组织工作,建立培养导师库、学员档案库,联系境外培养依托单位,实施对学员课题的评审,协助学员出版专著,组织对学员的日常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四、经费保障

  提升计划经费采用政府补助为主,学员所在单位适当资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其中:

  模块一“知识更新计划”所需的培养经费由财政部承担,从核定的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日常培训经费中予以列支;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模块二“特殊支持计划”所需的培养经费由财政部安排每人不高于60万元的专项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学员自主选题研究、日常培养(含境外培训)、团队建设、聘请培养导师补贴、出版专著等费用;不足的部分,由学员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税 屋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财政部

2013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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