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优惠政策扫描:台湾商品免税市场初具雏形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胡苏敏 人气: 时间:2014-08-18
摘要:  在平潭这个闽东的海岛上,从中央到地方已经有一系列政策 加身 。   区内企业所得税优惠   减税对于企业的诱惑力不言自明。   2014年3月2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发布,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类、农业及海洋产业...

  在平潭这个闽东的海岛上,从中央到地方已经有一系列政策“加身”。

  区内企业所得税优惠
  减税对于企业的诱惑力不言自明。

  2014年3月2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发布,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类、农业及海洋产业、生态环保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五大类127条优惠目录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税。

  该项政策起止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条政策只适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区域范围内,企业在区内、外都设立了机构的,只有区内的机构能享受这个优惠税率。此外,还有两个限定条件,一是主营业务范围和比例,首先企业的主营业务得是优惠目录内的产业项目,其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要达到70%以上;二是主营业务来源,主营业务得是来源于区内的机构,区外的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则不计入所得税优惠税率范围。不过这个认定并不复杂,可以由属地税务机关直接认定征收。

  此外,地方财政上能支配的地方税种收入的70%-80%,都会返还给企业。全岛封关后,免税、保税、退税或选择性征税政策,平潭官方的一份政策简介称,这些政策的综合运用可以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成本15%-25%。

  另外,中央和福建省每年对平潭还有固定财政补贴,福建省还有台湾居民个税补差的政策。所谓个税补差,是指按内地与台湾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台湾居民给予补贴,纳税人取得的上述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区一级也有各种扶持政策:产业扶持、总部经济奖补、金融业奖补、台湾同胞创业优惠、台生创业扶持、台湾创业园等政策以及其他建房、购房、租房、企业高管个税、规费减免等。

  拟定免税市场扶持政策
  眼下平潭的基建还将持续一段时间,确定入驻平潭的大公司,主要就是宸鸿科技和台达集团,后者的工厂没有进来,但会把平潭的子公司作为华南区运营总部。初具雏形的,是台湾商品免税市场。

  平潭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在平潭设立出境开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现行有关规定设立口岸离境免税店。参照现行大嶝对台小商品交易市场模式,支持在平潭设立一个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

  2013年3月,财政部正式批复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平潭由此成为厦门大嶝岛后批准建设的大陆第二个对台小商品免税市场。该政策免税范围包括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医药品等六大类。

  2014年6月17日,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一期开业。整个市场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由38座闽南民居风格的建设组成,计划建成集购物、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两岸商贸交流地。免税市场离澳前客滚码头只有1公里,台湾商品、汽车可通过海峡号、丽娜轮直接运载到平潭。

  据平潭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科技副局长马冬根介绍,免税市场总共可容纳700多个商户,一期共有158家签约,目前在谈的还有200多家。平潭新增的百来家台资企业,主要就来自这个市场。

  “有特殊政策的支持,商户反应还是很踊跃的,特别是一些台湾的中小商户,抱有较大的期待。”马冬根说。

  平潭对免税市场初步拟定了几项扶持政策:
  一是税政方面,对进入该市场的人员免税(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携带入境的台湾原产商品的总额为每人每日6000元人民币;月营业额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商户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市场内经营企业间交易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是承租优惠,市场第一年免租金,针对台湾籍商户,承租押金还会减半收取。

  三是各类补贴措施,如实行一年的物流补贴、对台籍商户的纳税贡献奖励和补贴等。

  一名来自台湾彰化的商户表示,过去做过不同行当的生意,也许平潭是又一个机会。不过他也表示目前生意“一般般”,可能跟旅游业还不是很发达有关。他希望生意能尽快上轨道,毕竟一年后,每平方米每月几十元的租金是个现实的挑战。

  一名平潭籍商户则表示,目前免税市场商品的物流价格是3元人民币/公斤,“是厦门大嶝岛走小三通的三倍”。“当然政府承担了一半,没太大压力,不然以初开张的热度,要撑下去也很难。”该商户说,“物流时间也是个问题,因为不同商家的货物要排队等着上客滚船,加上跟海关、商检都还在磨合期,卖台湾水果的等到水果都坏掉的都有。”

“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财关税[2013]62号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