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及时准确的确定出口价格是买卖双方最为关心的重要问题,出口价格的组成因素主要有:成本、利润、费用、出口退税等几个方面,其中成本是整个出口价格的核心。一般来说,我们掌握的出口成本是采购成本(含税成本),印含有增殖税。它是外贸企业为出口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或采购原料而产生的成本,通常也称之为含税成本。
出口退税是为了降低商品的出口成本,采取增值税全部或部分退还的做法。核算价格时,应将采购成本中的税收部分按出口退税率予以扣除,我国当前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因此我们通常采用【(采购成本/1.17)×出口退税率】求出出口退税额,再通过【实际采购一出口退税额】进一步求出实际采购成本(不含税)。明确了出口成本的构成和退税的计算后,接下来通过对报价过程中利润、费用的核算进行具体分析,进一步提高整个出口报价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一、出口利润的计算基数
出12利润的确定可以用某一固定的数额表示,也可以用一定的利润率即百分比来表示。一般来说,出口报价中关于利润的确定主要有四种利润基数:包括实际采购成本;采购成本(含出口退税);出12总成本(含出口费用);出口价格(销售价格)。
例如:某企业出口一批服装,FOB上海,该产品采购成本为100元人民币/件,最新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为1 1%,该产品国内增值税为17%,出12各项费用和为6元人民币/件,核算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7(美元/人民币),预期利润率为10%,试求不同的利润基数下企业报价时的利润额。
1.以实际采购成本为基数
(1)实际采购成本=采购成本一出12退税收入
(2)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3)实际采购成本=采购成本一(采购成本÷1.17)×1 l%
或实际采购成本={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一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出口利润=实际采购成本×10%=【100一(100/1.17)×l l%】×10% =(100一9.40)X 10%=9.06
2.以采购成本为基数
出口利润=采购成本×10%=100×10%=10.00
3.以出口总成本为基数
出口总成本=采购成本+出口费用=100+6=106.00
出口利润=出1-7总成本×10%=106×10%=10.60
4.以出口价格为基数
FOB=实际采购成本+出口费用+利润
=采购成本一出口退税+出口费用+FOB×10%
=(采购成本一出口退税+出口费用)÷(1一预期利润率)
=【采购成本一(采购成本/1.17)×1 l%+出口费用】÷(1—10%)
=【100一(100/1.17)×1 l%+6】÷(1一10%) =107.33
出口利润=FOB×10%=10.73
同理可推出CFR、CIF价为基数的利润计算公式
CFR报价=(实际采购成本+费用+运费)÷(1一预期利润率)
CIF报价=(实际采购成本+费用+运费)÷【l一利润率一(1+投保加成率)X保险费率】
二、出口报价中的费用核算
1.出口费用的主要种类
外贸企业的费用范围是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特点来确定的,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部分。
(1)营业费用。指外贸企业在购、销、存各个经营关节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国内运杂费、港口装卸费、包装费、仓储保管费、商品检验费、广告费、报关费、邮电费等、经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2)管理费用。指外贸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业务招待费、研发费、涉外费、咨询费、折旧费、办公费等。
(3)财务费用。指外贸企业为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净损失等。
2.出口费用的分摊
为了正确计算每个产品的出口换汇成本和盈亏额,企业必须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摊到每个出口商品中。
在出口费用中,有的费用如运杂费、仓储费等在费用发生时就可以明确认定由那种出口商品负担,但有的费用在发生时与出口商品没有直接联系,无法确认应由那种商品负担。
例如:某外销员一个月完成5笔出口合同,每笔合同的报关费100元,门到门全包干费用800元,法定检验及认证费用200元,港口杂费340元,这些费用都可以认定到每笔具体的合同中,同时该外销员为了这5笔合同出差2次到生产地监督生产过程,差旅费事后统计共计为1049元,招待业务合作伙伴花费招待费754元,这些费用是不容易直接分摊到每一笔具体的合同上的。
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的是费用的发生往往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就是在出口报价之后;而我们在开始进行出口报价的过程中有时是无法准确的事先预估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产生和支付的全部费用的。
因此为了正确报价,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将出口费用合理地分摊到相应的出口业务中去。
(1)直接认定珐。能够直接认定是某笔出口业务发生的费用就由该业务负担,就是直接认定法。例如上例中报关费、门到门、商检费。能直接认定费用的特点是在合同未成立,即在买卖双方报价阶段就能预先核算出来的相关费用,可以在报价时候通过费用项目逐一累加计入出口价格中。
(2)比例分摊法。不能直接认定到某具体出口合同以及在买卖双方报价阶段不能预先准确核算出来的费用,可以采用比例分摊法。
任何一笔出口业务都要发生费用,这些费用报价的时候必须含在出口价格内,不然当利润率为保本的0时,实际业务是亏损的。亏损额就是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累计费用额。预先准确知道分摊费用总额是不容易的,但对任何出口企业来说,年费。用分摊率(简称费用率)是容易知道的,用某一时期(一般为1年)发生的各种费用总额比上同期该企业总采购成本。
即为:
费用分摊率(费用率)=本期费用发生总额/本期成本采购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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