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5%单一的税率,还是理解为第四条两款规定了两个基本的税率,即居民企业和部分非居民企业为25%,而另一部分非居民企业的特定所得为20% 2、在收入总额中,《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所得中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把握“确实无法偿付”这一标准 答复: 1、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定为25%.同时规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2、目前尚未明确“确实无法偿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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