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函[1998]21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关于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1-09
摘要:对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电梯安装劳务,按“建筑业”依3%的税率在安装地缴纳营业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关于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函》的通知

苏地税函[1998]211号         1998-11-09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际函[1998]6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际税务司关于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函》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精神,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电梯安装劳务,按“建筑业”依3%的税率在安装地缴纳营业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11月9日

标签: 建筑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