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地税函[2002]168号 2002-11-11 税屋提示——
1.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8月17日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4年4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3.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部分废止或失效、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豫地税发[2002]247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征管和减免税管理,现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式样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统计表》式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印制使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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