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北京购物出境不办退税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3
摘要:第29届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在北京奥运期间,中国将接待包括运动员、教练、裁判、记者、观赛旅游者等在内的大量外籍人员。这些外籍人员除了在中国参与和观看奥运比赛外,还会在中国境内进行消费。专家提醒,外籍人员在中国购物,出境不能办理退税。 ...

    买免税商品可去免税店
    专家指出,在中国,免税店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品的企业。具体包括5类,即口岸免税商店、运输工具免税商店、市内免税商店、外交人员免税商店和供船免税商店。
    口岸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已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免税商店应当凭其搭乘运输工具的凭证或者其进出境的有效证件销售免税品。
    运输工具免税商店销售对象限于搭乘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进出境人员。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品限运输工具在国际(地区)航行期间经营。免税商店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由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的《免税品销售明细单》。
    市内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即将出境的境外人员。免税商店凭其出境有效证件及机(船、车)票销售免税品,并且应当在口岸隔离区内将免税品交付购买人员本人携带出境。
    外交人员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外国驻华外交代表和领事机构及其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以及其他享受外交特权不受豁免的机构和人员。免税商店应当凭上述机构和人员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的限量、限值销售免税品。
    供船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出境的国际(地区)航行船舶及船员。供船免税商店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供船申请,填写《免税品供船准单》,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国际(地区)船舶的供船工作。
    据今年初有关部门召开的全国免税业务会议透露,2007年中国免税业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实现销售收入近50亿元。其中,中国免税品公司免税店数量和规模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新开免税店13家,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免税店数量增加到91家,数量占全国129家正常经营免税店的70%。专家认为,在奥运效应和旅游业强劲发展的带动下,今年中国免税业产值还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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