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网上申报系统上线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正式上线,各相关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季度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纳税人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填报使用,具体填表口径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相关填表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报使用,具体填表口径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相关填表说明。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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