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部分表证单书效力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06-15 尊敬的纳税人: 即日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外执法和服务。由于总局金税三期信息化系统尚未完全调整到位,以下供纳税人使用或向纳税人出具的表证单书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但其效力不受影响。待金三系统调整完毕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省局挂牌后省局挂牌后含“国税”、“地税”继续有效的20份表证单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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