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1]124号 2001-07-11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6年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06年03月30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法规,对2001年度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表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税 屋附件:2001年国产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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