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6]15号 2006-11-9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把“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堵塞漏洞,切实解决有些地区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弱化,管户大面积减少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企业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推进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工作,通过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来促进其他地方税种的管理工作,保证税收收入的全面完成。企业所得税是具有发展潜力的税种,要充分认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特点和难点,通过强化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核实税基,有效防止税源流失。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基层地税机关要把管户和管事结合起来,加强对管户登记、变更、迁移、注销的管理,加强对税收政策、征管范围等税收工作的宣传和解释,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原管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登记企业的管理,对企业户数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税源跑失。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运用企业资料“一户式”储存的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按照“严格审批、管理规范、权责对称、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和规范税前扣除项目及减免税的审批管理工作。上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地税机关在取消审批和下放管理权限之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检查和考核,管好税源,核实税基,坚决杜绝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税款流失。 三、完善汇缴,切实提高自行申报的质量。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要通过汇算清缴工作检验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认真作好汇算工作的宣传辅导、纳税申报、评估检查等工作,上级地税机关要随时抽取部分已汇算过的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工作质量评估,切实提高汇算清缴的质量。 四、积极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工作,促进和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日常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地要在2006年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计划,在充分利用企业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运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的基础上,对纳税人的申报与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评估检验申报的质量,促进申报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市局要先行一步,通过企业所得税项目评估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的市局,要克服困难,搜集数据在小的范围内开展纳税评估分析工作,省局将上述工作重点纳入年度考评范围。 五、加强分类管理,促进所得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分类管理是税收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在总结以往所得税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标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分类管理工作,通过管理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益,通过管理促进收入的增长。 六、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制度。要在平时进行税收收入形势分析时,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数量指标以及相关税种数据的弹性分析,掌握影响所得税收入变化的主要因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企业所得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各基层地税机关要作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及时报送分析资料,上级地税机关要定期进行收入分析,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资料。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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