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辽税政四[1988]463号 1988-12-16 税屋提示——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10月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26号《关于抓紧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在我省《城镇地土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公布下达前,为使税款及时入库,各地可暂按你们初步拟定税额先行组织征收,待《实施办法》公布后,再多退少补,务使今年的收入当年入库。 辽宁省税务局 1988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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