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2003]13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3-07-15
摘要: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辖区内生产企业销售本通知列明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开具和使用《重庆市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国税发[2003]135号            2003-07-15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辖区内生产企业销售本通知列明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开具和使用《重庆市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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