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11]19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会计服务咨询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3-04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会计服务市场管理,促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5]2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由各级财政部门审批且正常运行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会计服务咨询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鲁财会[2011]19号        2011-3-4

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服务市场管理,促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5]2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由各级财政部门审批且正常运行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5年4月20日以前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山东省会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1]26号)审批设立,且目前仍在正常运行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此次调查不包括于2005年4月20日以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5]23号)要求,审批设立或变更为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

  二、调查应提交的材料

  1、会计咨询服务机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2、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设立资格认定书、工商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

  4、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5、会计咨询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调查的要求

  各市、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切实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并于5月30日前将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会计咨询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仇文娟 徐仰成;联系电话:0531-82669970

  附件:

  1、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2、会计咨询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