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22]8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1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特制定征缴方案如下。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22〕8号           2022-05-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温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特制定征缴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集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征缴,确保2022年全县参保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确保在2022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二、缴费要求

  (一)缴费标准: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由个人自行选择,鼓励多缴多得,早参保、长缴费、不间断,切实享受政府惠民政策。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等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后仍享受缴费补贴)。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50元。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二)参保范围: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新增参保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特殊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四)集中缴费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6月10日。

  三、缴费方式

  为全面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措施,继续推行以微信、支付宝为主的多种缴费方式进行征缴。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以村(居)为单位进行集中征收。

  四、征缴流程

  为有效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继续推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组织、村级落实”的征缴工作机制。

  (一)加大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召开征缴工作动员会,多渠道广宣传社保政策和缴费方式。县税务、人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缴费辅导,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二)严密组织征收。各乡镇(街道)采取以村(居)为单位进行集中征收。各村(居)委会至少指定2人具体负责征缴工作,大力督促、宣传辅导城乡居民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行缴费。具体缴费步骤见《操作指南》。同时做好新参保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登记后及时传递至各乡镇(街道)人社所,以便居民及时缴费。

  (三)强化监督考核。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目标。按周通报征缴进度,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22年温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长:陈宁具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马庆华具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晓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红卫 县税务局局长

  唐芳 县财政局局长

  李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亮 县民政局局长

  马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虎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之有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赵立武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汶杰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袁方 黄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郭东林 温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艳宾 岳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路路 张羌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晓晓 祥云镇镇长

  杨永富 招贤乡乡长

  许宏伟 番田镇镇长

  康志强 黄庄镇镇长

  何伟 北冷乡乡长

  时莹 武德镇镇长

  王宾宾 赵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张红卫同志兼仟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

  六、明确责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抓实抓好,确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一)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征收宣传资料印制及各乡镇征缴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已参保人员的往年补缴征收,为新参保人员进行险种登记等;做好申报开票,及时将征收款上解入库。

  (二)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拨。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征缴数据底册;及时做好新参保人员登记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做好征缴信息与账户资金的核对工作;负责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的咨询解释与宣传工作。

  (四)县民政局:负责核准、提供低保户信息,督导低保户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核准、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信息,督导其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六)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核准、提供困难群众信息,督导困难群众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准、提供烈士遗属信息,督导烈士遗属等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八)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准、提供重残人员等信息,督导重残人员等及时缴费,确保应保尽保。

  (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征缴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各乡镇村组的缴费服务等工作;运行维护缴费端口等,确保资金安全。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辖区城乡居民养老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本乡镇(街道)征缴工作动员会、培训会,督促各村(居)委会认真开展征缴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确保应保尽保,征缴人数较去年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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