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发[2000]197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海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适用等级标准的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11-06
摘要:根据你市实际情况,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土地分等税额标准。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海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适用等级标准的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黑地税发[2000]197号       2000-11-06


海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海政函[2000]53号《关于重新调整海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适用等级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你市实际情况,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土地分等税额标准。原1988年上报省局批准的《海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区划范围和年税额标准》同时停止使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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