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公司是我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A和B之间因业务改变,现有部分资产,主要是机器设备和部分房产等固定资产从A公司无偿调拨到B公司,请问专家,这一调拨行为涉及什么税,文件依据是什么? (1)调拨机器设备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转让自己使用过的、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2)房产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法规,“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当征收营业税。 (3)房产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房产所有权变更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贴印花。 (5)企业所得税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财产对外无偿赠送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计征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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