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税[2014]1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1-1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43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宣传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各地应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受托人和托管人的相关信息,专人负责、建账管理,确保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顺利实施。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2014]1号        2014-01-17

各设区市地税局(不发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43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宣传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

  各地应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受托人和托管人的相关信息,专人负责、建账管理,确保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顺利实施。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