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项税转出---能抵扣到不能抵扣 进项税转出,是指已经抵扣了进项税,但是又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形,应当将相应的进项税,自当期进项税中扣减,无法确定进项税的,按照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举例如下: A公司2016年1月购进一批原料,进项税是60万元,在2月申报1月增值税时,全额抵扣了,但是在3月份原料被盗,与被盗的原料对应的进项税是10万元,由于这10万元不会再产生与之匹配的销项税,所以这10万不得抵扣,但由于在2月申报时抵扣的60万中,包含着不得抵扣的10万,所以,应自3月份其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中,转出10万元。 如果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抵扣进项税后,又专门用于免税项目、简易征收项目或被依法拆除,也应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如果该转出不转出,则少缴增值税,留下极大的隐患。为避免已经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再做进项税转出,纳税人应尽量维持固定资产用于应税项目。 六、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划分 纳税人应该按照进项税抵扣的规定,及时区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如果实在无法区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局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七、进项税抵扣的风险---多抵扣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进项税抵扣的风险之一是多抵扣,一是抵扣了不该抵扣的进项税,二是该作进项税转出时,没有转出。 多抵扣进项税,导致纳税人少缴增值税。 八、进项税抵扣的风险---少抵扣 进项税抵扣的另一风险是少抵扣,一是该抵扣的,没有抵扣,如没有在开票之日起180天之内认证通过,导致不能抵扣。二是该做进项税转入时,没有及时转入。 少抵扣进项税,导致纳税人多交增值税。 九、进项税抵扣的经济分析 进项税抵扣的好处是两个:一是降低成本,二是缓解现金流压力。 进项税是纳税人自己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支付给对方的,是自己花的钱,如果不能抵扣,则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计入成本。能抵扣没有抵扣,则降低成本的好处也主动放弃了。 纳税人抵扣进项税,可以少缴税款,缓解现金流的压力。 十、进项税抵扣风险的控制 为控制进项税抵扣的风险,纳税人应健全抵扣机制,包括制定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流程制度等。通过制定发票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该取得发票没有取得发票,该及时抵扣没有及时抵扣的情况发生。通过纳税申报流程制度,及时发现应该做进项税处理的事项,该转出就及时转出,该转入及及时转入,防止多抵扣和少抵扣情况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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