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处理流程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6-06
摘要:即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可以提供信息表电子文件的导出,销售方企业可利用介质拷贝,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说明:

1、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在输入通知单编号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号已经使用过,不能重复使用”。

2、对带有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例如,开具一张带10%折扣的蓝字发票,如图3-7所示,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前原价,折扣行记录的是对3行商品折扣掉的总金额和税额。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时,票面显示如图3-8所示,票面中不再显示折扣行,而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10%后的单价、金额和税额。

2、导入填开方式(大多数情况税局不允许使用,怕外带U盘有病毒)

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功能。即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可以提供信息表电子文件的导出,销售方企业可利用介质拷贝,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红字”按钮下的“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文件窗口,如图3-9所示。

3-9

图3-9选择通知单电子文件的存放路径

【第二步】在打开文件窗口中,选择对应的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系在发票填开界面自动显示出导入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此信息包括票面上的所有信息,如图3-10所示。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3-10

图3-10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说明:

1、信息表电子文件只能通过销方所属税务机关导出获得,购方所属税务机关不提供导出功能。信息表电子文件的文件类型是XML格式,其文件命名规则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年月’+‘序号’+‘校验位’.XML。例如,4103050806000063.xml。

2、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信息表电子文件。如果要开具多张红字专用发票,只能逐个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进行开具。

3、如果导入的信息表电子文件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开票系统会提示“你导入的信息表号已经失效”,无法继续开具。

3、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只有销方申请才能用)选第三条,进入信息表下载界面。点“下载”,在弹出框设置好时间区间,把信息表找出来,看到状态描述是“审核通过”,可双击选取,票面信息自动转换。

10

需注意

1、只有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才可以导入。

2、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信息表电子文件。如果要开具多红字专用发票,只能逐个导入网络下载的信息表电子文件后进行开具。

2、3条导入和下载的操作方式,只有销方申请才能使用。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