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大国税发[2017]72号 2017-4-1 各区、市(县)科技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国税局、地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685号)和《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大委发[2015]9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工作体制机制 各级税务和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观念,健全体制机制,精心谋划部署,着力构建协作互动、优势互补,市和区市县梯次联动、合力跟进,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目标企业积极对接承接的事前、事中、事后无缝链接、闭环运转、合力落实工作格局。要夯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落实氛围和亲清营商环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推我市企业驶上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成功的快车道。 二、统筹集成宣传,营造氛围,实现应知尽知 (一)营造氛围。以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召开以“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重点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推进会和座谈会等,积极打气造势。 (二)联合宣传。充分利用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中介机构等业务专长,统一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提高政策宣传效率。 (三)全方位宣传。各极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提醒企业及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要通过税务端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精准辅导,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要充分发挥12345市民热线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政策解答,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借助新闻媒体优势资源,努力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关注度。宣传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具体做法、落实成效、典型案例等,努力营造一流落实工作环境和氛围。 三、聚焦重点,精准落实,确保应享尽享 (一)聚焦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将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高企预备库入库企业,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企业等作为服务重点群体。将海归创业人员、各类科技人员等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 (二)服务内容聚焦。聚焦企业短板,制定服务菜单,提供订单式、个性化服务。聚焦梗阻,列出清单,研究精准措施。 (三)服务方式聚焦。建立培育导师、联系人等制度跟踪服务企业培育、受惠全程。建立“互联网+双创”服务模式,实施网上备案,开通高企认定、高企培育、研发费微信群、QQ群等。 (四)查遗补漏。税务部门要密切跟踪企业季度,年度申报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对于应享未享、少享疑点,排查原因,做好应对,如企业2016年度未及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在以后3年内追溯享受,确保应享尽享。 四、优化受惠服务,畅通办税渠道 市国地税、科技部门要研究编制企业研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研发费管理核算辅助软件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及时、准确、便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供多种条件。对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投诉,各级税务和科技部门应当接到问题和投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落实力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定期召开落实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汇总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措施,对落实工作进度、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应组织开展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并将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切实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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