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物流监管相关规章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号 2018-1-29 税屋提示——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3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6部规章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自2018年8月1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29日 税屋附件: 附件5、载货簿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 附件9、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 附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附件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附件13、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表 附件14、(封面)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 附件15、(海关监管簿封面)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附件16、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不予备案通知书 附件17、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延续申请书 附件18、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公用物品申报单 附件21、舱单备案登记表 附件22、舱单变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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