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发[2018]13号 陕西省关于做好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4-03
摘要: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陕西省关于做好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8]13号      2018-4-3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外汇管理局,各直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量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联合年报。

  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网上申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网(下称“年报系统”,网址:http://www.lhnb.gov.cn/)。

  三、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四、为确保我省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参报率,请省级联合年报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刊登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知。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年报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并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年报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

  五、为了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在企业填报年报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六、各市(区)联合年报部门在年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级联合年报部门联系。

  省级联合年报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省商务厅:何璐029-63913935

  省财政厅:马妮娜029-68936064

  省统计局:贾佩佩029-63917739

  省地税局:锁苗029-87636313

  省国税局:赵婷029-87695187

  省质监局:王峰029-82226873

  外管局:张浩阳029-88150729 88150873

  附件:商资函[2018]92号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量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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