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2018-07-20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12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于2018年7月20日18:00至7月20日24:00升级,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同步停止受理各项涉税事宜,各办税服务厅同步停止受理各类延时服务。 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后即可恢复业务办理理,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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