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 大税发[2018]1号 2018-09-26 税屋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2019年更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前期发布的国税、地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了整合,重新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办税指南栏目查询。 三、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解读 一、通告的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前期发布的国税、地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了整合,重新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通告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2号),编制《清单》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之一。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目前已实现的8类151个事项。 四、通告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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