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的函 赣科提字[2021]21号 2021-05-31 省工信厅: 按照省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现将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时参考: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工业强省建设,聚焦我省“2+6+N”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推动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向前发展,为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省科技厅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梯次发展格局,推动大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省科技厅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领域,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重视社会资本引入,大力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成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截至目前,我省面向全国发布独角兽瞪羚企业榜单,已培育和发现独角兽3家、潜在独角兽企业4家、种子独角兽企业11家、瞪羚企业105家、潜在瞪羚企业69家。 二、支持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链技术创新 省科技厅聚焦航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支持全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攻克核心关键技术,激发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升级。2020年,省科技厅在工业领域共计立项支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业领域)165个,其中重大项目12个,重点项目37个,一般项目116个。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稀土、VR、硅衬底LED等我省重点优势技术和产业,支持了“新一代基于VR和可定制技术的垂直电商平台研究与开发——以陶瓷产品为例”“《流体传动与控制》VR/AR教学系统建设开发”“节能电机高性能稀土永磁关键技术研究”“基于硅衬底LED光源的汽车前大灯研制”等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三、科研资金适度向龙头和骨干企业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引导龙头和骨干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2020年,我省围绕航空、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实施重大科技研发专项20项,全部由企业牵头实施。以省内龙头企业为主体,优势关联企业参与,聚集境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优势科技资源,累计组建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协同创新体7家,推动了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加快研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开展研发投入后补助。2019年度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支出329.68亿元,较上年增长20.7%。在2020年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设立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2460万元,切块下达到地市科技局用于引导和激励当地加大研发投入,要求不低于80%的经费以奖补当地研发投入突出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研发投入主体。 四、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能力优化升级 一是加强科创城建设。省科技厅大力推进支持南昌航空科创城、赣州稀金科创城、上饶大数据科创城、南昌VR科创城、鹰潭智慧科创城、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分别下拨建设经费100万元,用于支持科创城内相关项目建设。同时,支持科创城内重点龙头企业承担省级重大研发专项,推动科创城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本草物质科学研究设施)建设。目前,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完成了中药物质组成结构和功能数据库的设计,并构建了常用中药材、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标准数据库,还参与了国家疫情防控攻关任务,以清肺排毒汤临床有效方剂为对象进行了系统研究,解析了其抗新冠肺炎临床有效性的科学基础,并建立了以中药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的清肺排毒汤生产制造工艺,形成了标准化制备流程。 三是推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出台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引导服务,鼓励各地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印发了《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并于2019、2020年先后两批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7家。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引导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省科技厅起草了《关于加快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十条措施》,从项目申报、财税支持、人才引育等方面鼓励引导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目前,《关于加快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十条措施》已经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不断为科研人员和企业减负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近年来,出台了《江西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意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关于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性文件,为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提升全省创新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相关政策,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获得的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可提取60%至95%奖励给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团队,其主要贡献人员获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二是细化改革举措,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出台《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赣科发政字〔2021〕35 号),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科学类项目、高端领军人才培育项目、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等六类项目中开展“包干制”改革试点;印发《2021年江西省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科发政字〔2021〕52号), 持续深化2018年以来我省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减表行动”“解决报销繁行动”“ 检查瘦身行动”“精简牌子行动”“精简帽子行动”“四唯清理行动”“信息共享行动”等七项行动, 组织开展新的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政策宣传行动”等四项新行动,持续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和创新生态,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3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周名瑞0791-8625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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