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0日,二十国集团(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在意大利威尼斯闭幕,并发布公报称,已就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框架达成历史性协议。 公报指出,G20集团支持跨国企业利润重新分配、设置全球最低公司税率等措施,并呼吁更多国家未来加入磋商。根据此前磋商,拟定中的最低公司税率为15%,目前已有132个国家加入协议。 多家媒体分析认为,此举意在针对寻求避税的大型跨国公司。据估算,如果将这一税率设置为15%,那么在全球层面每年能够多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税收。这部分税收,将弥补因新冠肺炎危机而造成的各国公共财政损失。 目前,中国已加入这一协议,并支持15%的全球最低税率。分析指出,由于协议可能排除银行、石油和保险等行业,再加上中国本身税制,因此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并不大。 全球最低税率,指的是什么?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经历8年多谈判,本月初由经合组织(OECD)协调形成双支柱方案。“支柱一”是要确保包括数字产业在内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其所有实施商业活动并取得利润的市场缴纳公平的税额;“支柱二”则是通过设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来管控各国之间的财税竞争。 10日,G20财长已表示支持这项改革,并且有132个国家签署了改革框架。“我们已经就一个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架构达成了一项历史性的协议。”最终公报中如此写道。 根据《华尔街日报》此前解释,这项协议包含两大“支柱”,第一根“支柱”将推翻长期存在的国际税收原则。 传统而言,企业应在生产价值的地方缴税,这指的是企业实体所在的地方。但是,随着跨国科技公司的兴起,专利和其他高流动性的知识产权也产生利益时,缴税地域的界限更难界定。 对此,七国集团(G7)曾提议,一些大公司的部分利润应该重新分配给消费它们产品和服务的国家。然后,这些国家可以对重新分配的利润部分征税。 提议拟定,消费这些公司产品的国家,有权对超过10%的利润,征收20%的税。 只有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公司将受到影响,最多100家左右。标准普尔全球情报公司的数据显示,市值最大的100家公司包括苹果公司、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 Inc.)等巨头。不过,市值以外的指标也可以用来确定最大的公司。此外,政策游说者表示,他们预计一些行业,如银行和石油等行业,将被排除在名单之外,因为这些行业的收入流动性不强。 “支柱二”将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收入征收最低维15%的税。《华尔街日报》,若提议被采纳,那么将减少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子公司的动机。 标准普尔全球市场情报公司的数据显示,过去5年里,市值最大的100家公司中,每年都有24到36家公司的实际税率低于15%。 《华尔街日报》认为,这一提议可能意味着许多大型科技公司的整体税负将会增加,其中更多的款项可能流向欧洲国家,而流向美国的可能会减少。但另一方面,部分欧洲国家,如法国和德国等,支持向科技公司征收数字税,而很多科技公司已经表示,它们愿意以更高的税率,解除数字税的征收。 那么,这对苹果和脸书这样的大型跨国科技公司影响如何呢? 苹果公布,截至2020年9月26日的财年,供暖公司财务报表利润的全球有效税率为14.4%,原因是受税率较低国家利润的影响。标准普尔的数据显示,此前五年,苹果申报的税率在16%至26%之间。脸书则报告称,截至2020年12月30日的财年,其实际税率为12.2%,但由于法院的一项裁决,2019年的实际税率为25.5%。 美国律师事务所Venable LLP的国际税务主席托马斯(Friedemann Thomma)说,假设基本税率为15%,那么一切都将取决于各国如何实施。而一些较小的国家,会有各种动机寻求保持“友好税法”。 “在我看来,这个提议不是革命性的,不会改变我们对跨国公司的看法,我不认为它会对全球公司的实际税率产生影响,”托马斯说。“这将完全取决于这一原则的最终实施情况。” 目前,有部分国家反对或尚未加入这一税收改革协议框架,其中包括爱尔兰、爱沙尼亚、匈牙利、巴巴多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等国家也没有加入。这些国家中,部分以低税率吸引跨国公司的注册。 但是,G20财长已表示支持这项协议。美国财长耶伦表示,现在不能“失去这一势头”,她鼓励尚未加入的国家参加这一协议。 耶伦还称,提高企业税和全球最低税率,将有助于各国为基础设施和教育等项目提供资金。 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称,这是百年一遇的“税收革命”机会,并补充道:“没有回头路可走。” 中方表态:支持 本月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支持就全球税收合作达成全面和更具包容性的共识方案,愿同各方一道,维护多边主义,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我们希望有关谈判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秉持协商一致原则,以务实和建设性态度,妥善处理各方关切。” 路透社提到,中国和美国、法国等国,已经支持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本月在《中国税务报》上撰文认为,国际税收规则的改变肯定会对我国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目前看总体影响面不大。 从支柱一的角度看,我国企业中同时符合协议规定的营业额和利润率标准的不多,即使符合也主要集中在石油、银行、保险等领域,而这些领域都属于协议规定的排除范围。但也有一些企业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它们既符合协议规定的营业额和利润率标准,也有一定规模的海外收入,一旦改革方案落地,每年就要拿出一定的利润分配给市场国。 从支柱二的角度看,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也不大。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全球征税原则,政府对居民企业的全球所得征税,即使企业的境外所得(股息、红利)没有汇回也要对其征税。 此外,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受控外国公司”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我国居民企业要对其境外子公司应分未分的利润申报纳税。特别是,在避免跨国双重征税问题上我国一直采取外国税收抵免法而没有实行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参股免税法。所以,即使我国居民企业的海外利润在来源国负担了较低的税收,我国仍要按25%或15%的税率对其征收所得税。 公报中,除了全球税收改革外,还提到了新冠疫情下的全球经济复苏。 G20集团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认为,得益于疫苗接种与扶持政策,全球经济前景改善,但国家之间差异巨大,仍面临下行风险。二十国集团呼吁维护金融稳定和财税可持续性,防范经济下行风险及负面溢出效应。 为帮助脆弱国家抗击新冠疫情,会议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规模为6500亿美元的新一轮特别提款权普遍分配方案。公报还说,G20集团致力于尽早结束新冠疫情,支持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得到公平、有效分配。 此外,公报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丧失仍是当务之急。公报呼吁国际社会协同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更具可持续性、韧性及包容性。 G20于1999年成立,成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包含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G20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有效多边机制。
七国集团达成协议,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每日经济新闻> 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卢森堡……这些全球耳熟能详的跨国企业“避税天堂”如今却突遭“重创”。 近日,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的七国集团达成协议,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 虽然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主要针对的是谷歌、脸书、亚马逊、微软等跨国科技巨头,但也将理论上终结“避税天堂”的存在。 七大国支持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避税天堂”遭重了 新华社消息,七国集团成员国5日发表声明说,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并将在改革国际税收规则、取消数字服务税等领域进行协调。 七国集团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4日至5日在伦敦举行。会议结束后,英国财政大臣里希·苏纳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要确保税收公平,特别是让企业在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市场缴纳更合理税额。美国财政部长耶伦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设置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结束各国竞相压低企业税率的“竞赛”。 欧元集团主席、爱尔兰财长多诺霍会后通过社交媒体表示,欧盟方面将继续就国际税收规则与经合组织成员讨论。他强调,任何协议都必须兼顾小国和大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据了解,部分欧盟成员国现行税率较低,对跨国公司具有一定吸引力。 据界面新闻报道,对G7国家来说,15%的最低税率远低于其目前水平。根据税收基金会的数据,2020年,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的企业税率分别为32%、29.9%、27.8%、29.7%和19%。 该协议将重新定义跨国企业征税的方式和地点,理论上终结“避税天堂”的存在。简单来说,在各国就最低税率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如果企业在某个国家支付的税率低于最低税率,其母国政府可以将其增加到商定的最低税率水平。以爱尔兰为例,如果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按照目前爱尔兰12.5%的企业税率,一家总部在美国的公司即便在爱尔兰报告收入,也仍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纳剩余2.5%的税。 这项协议将于今年7月提交给20国集团(G20)威尼斯峰会,有助于加快经合组织牵头的全球税改谈判,涉及137个国家。经合组织的目标是在今年10月达成一项全球协议。 全球税率“逐底竞争”有望结束 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讨论并非新事物。为应对全球经济数字化发展给国 际税收政策带来的挑战以及与之相关的单边数字服务税、平衡税等问题,G20 委托经合组织(OECD)启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研究,并在2015年发布第一阶段研究成果。 随后各国开始合作,在国际税收的管理问题上逐渐达成综合行动共识。2019 年,OECD提出包含两大支柱方案的BEPS第二阶段倡议,其中第一支柱重新划分跨国企业全球剩余利润在各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征税权,第二支柱解决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来逃避税收的问题,也就是“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议题。 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长期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低企业税率作为吸引国际投资、扩大本地企业规模 和就业率的重要手段,甚至展开“逐底竞争”。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业税率由27%降至20.2%。无论是G20集团、OECD经济体还是非OECD经济体,企业税率均保持平稳下行走势,其中OECD 经济体下降幅度最大,降幅为7.88个百分点;非OECD成员国降幅较小,降幅为 6.23个百分点;G20成员国降幅为6.92个百分点。 从国别情况看,代表性的国家企业税率均保持下降趋势。其中美国、德国、英国 等发达经济体企业税率下行趋势较中国、印度、越南等发展中经济体更明显,爱尔兰、 新加坡企业税率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全球企业税率长期下降乃至出现国家间“逐底竞争”,给跨国公司避税活动带来 极大便利,少数低税经济体从中受益,但多数国家和地区显著受损。据联合国估算,每年全球各国因跨国公司利润转移行为损失的税收达到5000-6000亿美元。 据英国《卫报》6月3日报道,微软在爱尔兰的子公司Round Island One在2020年创造了近3150亿美元(约2万亿人民币)的利润,几乎相当于爱尔兰GDP的四分之三,却因为在百慕大注册而没有缴税。百慕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OECD的研究显示,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利润簿记在“避税天堂”的比例由 2000年前后的30%提高到2019年的60%。发展中经济体受损情况更加突出,根据IMF测算,跨境避税对非OECD经济体带来的长期收入损失占其GDP的1.3%,高于OECD经济体1%的水平。 谷歌、脸书等巨头受影响最大 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一旦实施,受影响最大的企业将是谷歌、脸书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他们通常利用数字服务在地域上的灵活性,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中国银行研究院曹鸿宇在其研报中表示,总的来看,中国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所面临的内部障碍较小。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一般标准为25%,既高于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税率目标,也高于美国15%的最低税率底线。 另外,中国企业海外收入相对较低,受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影响的企业海外利润并不大,而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海外利润征税也持宽松态度。推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制度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对于从事跨境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会带来新的合规义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广泛采用离岸架构,根据各地税收优惠特色在不同的国际税收洼地设置中间实体(如在香港地区设置区域销售中心、在新加坡设置财资中心等),从而进行海外投资、上市或全球价值链布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规则实施后,可能会要求位于低税率地区的中间实体缴纳额外的税款。各国为跨国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可能被中和,影响跨国公司的全球资源配置。 此外,“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可能会对香港现行税制和营商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 影响。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香港对企业实行两级制所得税,利润低于200万港元的情况下,不同类型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8.25%或7.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按16.5%或15%征收。根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和合规成本。 不过,企业税率并非跨国公司全球布局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全球范围实施统一的最低税率标准将放大税收因素以外的营商环境重要性,香港固有的营商环境优势仍有利于吸引跨国公司来港投资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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