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退租,承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新租赁准则下,A企业作为承租人租入房屋,因特殊原因提前退租,此时A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解答: 无论是提前退租,还是正常租赁到期,都是属于租赁结束了,对于因为租赁合同而确认的会计科目都需要全部冲销为0,包括“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租赁负债”等科目,如果有差额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资产处置损益 贷: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2008年9月的解答—— 出租人不在,承租人缴税 市民王小姐在县城租了两间房屋开饭店,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租金,但此时税务部门通知王小姐缴纳这两间房屋的房产税,王小姐很是不解。 原来,房东出租给王小姐的房屋未申报纳税,现在,税务机关通知王小姐在30日内找到房东并告知其进行申报交税,可是王小姐过了两个月也没能找到房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未申报交税,由承租方在30日内找到出租人并告知其进行申报交税,若承租方不能在期限内找到出租人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交纳房产税。因此,应该由王小姐来缴纳这两间房屋的房产税。 来源:安徽财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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