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中招的发票红冲难点事项,附发票(含电票)红冲操作手册

来源:税海竞帆 作者:财税研究员 人气: 时间:2022-08-03
摘要:很多人以为红字发票也要勾选,实际上红字发票也无法勾选,以前发票还是扫描认证的时候,很多人把红字发票也扫描认证了,结果导致转出一次,又负数冲减一次,出现异常。

  1、对于要冲红的已抵扣专用发票,应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不是根据红字发票做进项转出)

  误区:很多人以为要等到收到红字发票才做进项税转出。

  2、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认证?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认证。

  误区:很多人以为红字发票也要勾选,实际上红字发票也无法勾选,以前发票还是扫描认证的时候,很多人把红字发票也扫描认证了,结果导致转出一次,又负数冲减一次,出现异常。

  3、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是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冲红时间限制,符合冲红条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误区:以前是不允许以过期的理由开红字发票,现在发票不存在认证期限了,这个自然就不存在了,很多人可能还以为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期限。

  4、购买方已认证相符的发票,如果被红冲了,是否退回给销售方?

  不可以。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误区:购买方认证了的发票,必须购买方才能申请红字信息表,很多朋友会忽略这个,把认证了的发票也退回销售方,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5、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应联次是否需要给客户?

  实务中一般区分以下两种情况操作:

  如果购买方专用发票已经申报抵扣,或者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则须将红字发票寄回,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则不应将红字发票寄给购买方。

  6、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部分冲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由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红字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红字信息表。

  7、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有错误,是否可以部分冲红?

  代发发票的冲红需要纳税人交回已开发票的全部联次,无法部分金额冲红。纳税人可以取回原有发票全部联次冲红,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8、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不能。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发票。

  9、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不需要。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红冲发票操作手册

  发票红冲,是每位财务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尤其是新政频发,税海竞帆帮小伙伴们巩固下发票红冲的知识点

  一、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红字发票不可随意开具,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因此,开具红字发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证明(无固定格式),服务中止的需要中止书面证明等。

红冲发票易混问题快问快答

  问1:什么时候作废发票,什么时候红冲发票呢?

  答1:发票作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因此,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已经抄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冲销。

  问2: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是有时间限制吗?

  答2:没有冲红时间限制,符合冲红条件即可开具红字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问3:购买方已认证相符的发票,如果被红冲了,是否退回给销售方?

  答3:不可以。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

  问4: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部分冲红?

  答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由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红字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红字信息表。

  问5: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有错误,是否可以部分冲红?

  答5:代开发票的冲红需要纳税人交回已开发票的全部联次,无法部分金额冲红。纳税人可以取回原有发票全部联次冲红,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问6: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答6:不能。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发票。

  问7: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答7:不需要。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问8:对于要冲红的已抵扣专用发票,应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8: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不是根据红字发票做进项转出)

发票红冲实操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方式:

  注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冲红(电子发票开错不管是本月或跨月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第一步:【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

  第二步:填入需要冲红的销项正数发票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确认发票信息后,点击“确定”,查看开具的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具”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方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流程共两个部分,先开具信息表,上传审核通过后再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我们以购买方申请为例详细解释。

  第一步:进入开票软件——“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选择“购买方申请”,填写“已抵扣”或“未抵扣”。

  第二步: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原蓝字发票的征税方式,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对于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上传”,税务机关联网审核,等上传提示“审核成功”后,直接在“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开具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点击“确认”。

  第二步:备注栏显示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编码,确认发票无误后,点击“开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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