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个定义强调到期日,通常是指债券;强调到期,一般指期限较长。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指准备持有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一般是指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的债券。债券按付息方式划分,可分为一次付息债券和分期付息债券两类。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可以不考虑支付风险。
二、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下列情况表明不打算持有至到期:
1.期限不确定;
2.机会成本变化时等将出售的;
3.发行方可以低价清偿;
4.有权要求赎回的。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1.下列情形表明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1)没有资金支持;
(2)受到法律限制。
2.出售或重分类后的剩余部分,可以不重分类的情形有:
(1)到期日较近;
(2)初始本金已收回;
(3)事项无法控制和预期。
事项无法控制和预期
①被投资方信用恶化;
②改变了税前扣息政策;
③发生重大合并或处置;
④法律大幅调整对该投资的规定;
⑤监管部门要求出售。
知识点: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金融资产重分类,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任何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它金融资产,其它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前出售或重分类了的一部分(较大比例,题目有说明),表明它违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那么,剩余部分也不能再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且在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能把任何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两年”的限制其实就是一种惩罚。两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入账价值- 已收回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环节主要有三个:
1.取得投资时
2.期末:(1)计息;(2)减值
3.处置时
(1)到期收回;(2)出售;(3)重分类。
债券存在分期付息债券和一次付息债券两种,下面的账务处理咱们把这两种一起讲。
1.购买债券时
按照一级科目核算: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
贷:银行存款
按照明细科目核算:
溢折价析义
债券的溢折价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同而引起的。票面利率也称为名义利率,市场利率也称为实际利率。
若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未来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息,因此,购买时应支付额外的代价,即为溢价;
若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未来将获得更少的利息,因此,购买时支付的代价应低于名义成本,即为折价。
票面利率>实际利率——溢价
票面利率<实际利率——折价
溢折价分录
溢价发生记借方,即借记“利息调整”明细科目;折价发生记贷方,即贷记“利息调整” 明细科目。反过来说,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时,“利息调整”借方发生额表示是溢价;贷方发生额表示是折价。
摊销时,从余额相反的方向摊销。
2.期末计息、确认减值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本”
3.处置
(3)重分类(即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教材【例7-4】)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面价值”
明细科目的对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
另外: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减值时转入资产减值损失,或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2016年考题•综合题1/6】
2×15 年12 月20 日,因流动资金短缺,甲公司将持有至到期的丁公司债券出售30%,出售所得价款2700 万元已通过银行收取。同时,将所持丁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计划于2×16 年初出售。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于出售30%之前的账面摊余成本为850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剩余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400 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700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0 万元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8500 万元
投资收益 600 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不考虑提取盈余公积等利润分配因素。
要求: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解答】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与其他类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剩余债券投资应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正确的分录:
(1)出售30%的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27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2550(8500×30%)
投资收益 150(差额)
(2)剩余70%重分类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5950(8500×70%)
其他综合收益 450(差额)
编制更正分录(错误分录的反向分录,与正确分录合并,得到更正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0
借:投资收益 4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50
教材【例7-3】
2010年1月1日,XYZ公司支付价款l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当天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1 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XYZ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 XYZ公司将购入的该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解析】分期付息债券
利用财管中的内含报酬率原理计算实际利率。使得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等于投资付出的代价(初始投资成本)的折现率,就是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的计算图
因为折价,所以:实际利率R > 票面利率4.72%。首先测试R=5%:
59×(P/A,5%,5)+1250×(P/F, 5%,5)
=59×4.3295 +1250×0.7835 =1235
由于:1235 > 1000,表明: 5% < R(现值与利率负相关),测试R=9%:
59×(P/A,9%,5)+1250×(P/F, 9%,5)
= 59×3.8897+1250×0.6499=1042
测试R=11%:59×(P/A,11%,5)+1250×(P/F, 11%,5)= 59×3.6959+1250×0.5935=960
插值法图示
知识点: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的三个公式:
①实际利息(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②溢折价摊销额=票面利息-实际利息(计算结果为负数是折价摊销额)
③(分期付息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③(一次付息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应计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期末摊余成本简算法
上述三个公式依次向后代入,结果是:
期末摊余成本(分期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期末摊余成本(一次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注: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其实就是资本增长额,而分期付息债券收到利息流入,即投资回馈的报酬,应从资本增长额中扣除;一次付息债券并不收到利息流入,因此,不必扣除利息。
第1年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息(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000×10%=100
溢折价摊销额=票面利息-实际利息=59-100=-41(折价摊销额)
期末摊余成本(分期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1000-(-41)=1041
(简算法)=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1000×(1+10%)-59=1041
把上面三个公式做成表格形式,就是教材表7-1。但教材表7-1中没有溢折价摊销额的数据,不便于做分录。重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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