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地税公告[2017]1号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3-28
摘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浙江省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公告如下。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全文废止]

丽地税公告[2017]1号      2017-3-2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的公告,本法规自2020年4月30日起全文废止。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浙江省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公告如下:

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

应纳税凭证类型

行业类型

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

核定征收比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各类行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支出金额

100%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各类行业

工程承包收入与发包支出金额

100%

借款合同

各类行业

借款金额

100%

仓储保管合同

各类行业

仓储收入、支出金额

100%

财产保险合同

各类行业

财产保险收入、支出金额

100%

技术合同

各类行业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支出金额

100%

货物运输合同

各类行业

货物运输收入、支出金额

100%

产权转移书据

各类行业

处置产权收入与购买产权支出金额

100%

财产租赁合同

各类行业

财产租赁收入、支出金额

100%

加工承揽合同

各类行业

加工承揽收入、支出金额

100%

购销合同

工业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80%

商业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50%

其他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100%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丽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的通知》(丽地税政[2006]63号)同时废止。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